-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3-00094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3〕1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8
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6号),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40万元(款列洛财农指〔2023〕60号)至罗溪镇财政所,用于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段治理项目建设。
你镇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健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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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