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3-0010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3〕19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8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12-08 11:28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2号),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0.6万元(款列洛财农指〔2023〕3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小型水库日常管护小型水库日常管护共31.6万元。小(1)型水库补助1万元/座,小(2)型水库补助1.4万元/座;小(1)型水库5座,其中:双阳街道1座,河市镇1座,马甲镇2座,罗溪镇1座;小(2)型水库19座,其中:双阳街道3座,马甲镇10座,罗溪镇6座。二、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共9万元,其中:1.马甲镇沈友水库、马顶池水库,罗溪镇硿口水库放水涵洞疏通各2万元,共6万元;2.河市镇后深溪水库背水坡修复、启闭房修复共3万元。各地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健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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