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4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905号)要求,经验收,现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2.85万元(详见附件),请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洛江区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补助汇总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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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