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4-00041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4〕1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7
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5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2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河长制正向激励。请按《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洛江区2024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表
2.《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3.洛江区2024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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