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1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5〕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积极组织辖区内农业企业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的要求,以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宣传推介我区农业品牌,带动农特产品销售,助力农民增收。经研究,决定对洛江区2025年乡村好货嘉年华的举办单位补助资金20000元;对我区积极参加洛江区2025年乡村好货嘉年华的农业企业给予参展期间每天300元的资金补助,合计12600元(详见附件)。两项补助资金共计32600元。请各单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洛江区2025年乡村好货嘉年华情况表及任务清单
2.洛江区2025年乡村好货嘉年华补助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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