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21
- 备注/文号:泉洛委农组〔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9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部署要求,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对2025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止返贫监测范围
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综合我区2024年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调整确定2025年洛江区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我区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作为监测底线(900元/人/月*12*2=21600元),同时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核查认定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家庭。今后随着每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二、监测对象收入计算时间
新识别的监测对象,以识别月份上一个月倒推上一年的收入计算。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贯彻措施》(泉洛委振兴组〔2021〕3号)文件精神,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各项工作,守住防止发生返贫致贫底线。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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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