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4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5〕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5
    关于开展2025年度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5 17:19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耕人才“港湾计划”,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提升农村人才队伍素质,激发在农村生产一线的“土专家”“田秀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培育一支乡村优秀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现就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推荐名额

      在我区范围内,从事农、林、牧、副、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经营且一般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农业农村从业者(乡村调解领域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或从事乡村人民调解工作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均可按规定申报。

      万安街道、双阳街道、虹山乡原则上各推荐3名以上人选(其中1人乡村调解领域的);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原则上各推荐4名以上人选(其中1人乡村调解领域的)。对已入选区级及以上同类人才的对象,不再列入推荐对象范围。

      本次共评选2025年度区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5名,获评者将授予荣誉证书并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金。同时,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规定(洛江区)>的通知》(泉洛委人才〔2023〕1号),符合条件的,可申报认定为泉州市第七层次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的政策待遇。

      二、推荐类型及推荐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长期在我区农业农村领域从事劳动、服务、生产、经营、管理、人民调解等工作,热心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取得较好业绩。

      1.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主动示范带动周边群众创业致富,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积极引进、吸收、推广“五新”技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技艺,研究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或新品种,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优秀科技推广人才;

      3.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技能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技术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能带领当地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乡土人才;

      4.经确认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学员、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等优秀人才;

      5.在涉农组织中承担生产技术的主要工作,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在实践中开展探索性的研究实验,分析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某些难题,取得一定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科研人才;

      6.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其他优秀人才;

      7.在乡村人民调解工作中,积极投身乡村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平安洛江、法治洛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人民调解员。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按照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实地考核、综合评审、研究公布等程序开展,原则上7月底前评选工作完成。

      1.动员推荐阶段(7月6日前)。各乡镇(街道)对照推荐条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由推荐人选所在村委会逐级推荐。推荐人选须在所在村或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人选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资格审核并择优上报,并填写《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并于7月31日前报送区农水局办公室(联系人:林小端,联系电话:22633809)。其中:“区级乡村调解能手”申报“区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材料直接报送至区司法局(联系人:陈瑞华,联系电话:22633336)。

      2.组织考核阶段(7月18日前)。申报材料通过初审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成立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小组,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进行实地考核、评审,考核评审采用审阅相关材料、同被推荐人面谈、实地勘验、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3.评审确认阶段(7月30日前)。评审小组根据考核评审情况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提请区农水局党组研究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确定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本次评选工作,扩大评选的知悉范围,让广大农业农村从业者参与到评选中来。

      2.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在推荐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负责核查推荐人选的综治及征信等情况,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评选标准,切实按照有关要求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公信度。

      4.培育典型,示范带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善于发现人才、开发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宣传人才,积极树立先进典型,用优秀人才的事迹引领带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取得成功。

      五、材料报送

      1.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的综合报告、推荐人选考察材料和《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附件4)(同时提交电子版)各1份。综合报告包括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征信情况等内容。推荐人选考察材料主要从个人素质、经营规模、品牌认证(或业绩)、经济和社会效益、带动效应、遵纪守法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总体评价。

      2.推荐人选应提交的材料:①《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附件2或3)(同时报送电子版);②身份证明、学历、业绩、奖励、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乡镇(街道)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对不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将予以退回。以上①②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③申报对象需提供工作照(电子版)5张,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申报对象入选与否,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自行留底保存。

     

      附件:1.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

                  2.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乡村调解能手”)推荐表

                  3.洛江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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