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4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5〕6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8
马甲镇人民政府、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54号)精神,现将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44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及支出科目详见附件2),用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治理成效。请你们按照《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市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的通知》(泉水土〔2022〕9号)的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中必须有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等内容,建设规模应达到下达的建设规模,实施方案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同时,加快项目实施,本次下达资金安排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附件:1.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清单汇总表
2.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安排表
3.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绩效目标表
4.《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