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51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5〕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8
河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1号)等文件要求,将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下达至你镇,项目资金拨付由乡镇负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
请你镇按照下达预算额度,及时落实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洛江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分解表
2.洛江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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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