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5-0005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5〕8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5
河市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乡村发展成效,提升和美海丝乡村风貌,根据市委农办工作部署,为切实办好乡村振兴“耕读泉州”系列活动,经研究,决定下达2025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耕读泉州”活动)共10万元(详见附件)。
请你镇要进一步提高重视,按照《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洛财〔2022〕48号)和《关于进一步细化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洛政农水联〔2023〕123号)要求,严格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及时拨付并强化资金监管,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门墙亭廊栏”等项目。
附件:2025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耕读泉州”活动)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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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