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8-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泉洛政人社〔2022〕94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9
    洛江区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岗返岗促进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
    来源:洛江区人社局 时间:2023-01-09 10:16
     

    洛江区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岗

    返岗促进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一季度工业经济“抢订单、早开工、开门红”系列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企业留泉返泉十三条措施的通知》精神,为统筹做好年终岁首稳岗留工返岗,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助力我区一季度“开门红”,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外省员工留洛过年

    对春节期间(2023121日至127日),留在洛江过年的规上工业企业(含2022年底至20231月新申报纳统企业,不含已申报退库、停产企业)、限上商贸企业、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的省外来洛务工人员,给予每人节日补贴500元,由员工所在企业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发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

    二、鼓励春节期间连续生产

    落实省、市有关春节一次性稳就业措施,对经区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12月份70%)的规上工业企业,按2023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000/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三、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3430日。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执行过程中,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区税务局、人社局、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员工返岗

    开展“点对点、一站式”包车接返员工。2023121日至202326日期间,企业提前向区人社部门报备,租用(含合租)有运营资质的10座以上汽车,从泉州以外地区“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含新员工)返岗的,凭租赁合同和税务发票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跨省接返的最高不超过1万元,省内市外跨地区接返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责任单位:区人社局、住建局、财政局)

    发放返洛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洛或来洛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五、搭建用工招聘平台

    开展重点企业用工问卷调查,主动收集并帮助企业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同步链接省外劳务合作就业服务平台。继续开展用工调剂,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调剂平台补助。充分发挥我区“零工驿站”作用,帮助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开展2023年招聘活动,从124日(正月初三)开始举办为期半个月的线上新春“云招聘”,从126日(正月初五)开始连续举办 “就业招聘·洛地有声”线下现场招聘活动。主动对接云、贵、川等劳务输出地,组织企业到劳务输出大省开展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商联、区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六、鼓励企业外出招工

    对参加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赴外地招工或经向区人社部门报备同意,自行赴外地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可按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市外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劳务补助,每家企业一年补助最多不超过两次。给予个人来洛就业岗位补贴,落实省上有关一季度促就业措施,对省外首次来洛就业、省内在洛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4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七、实施“引工大使”行动

      鼓励企业员工“老带新”,老员工为企业介绍泉州地区以外首次来洛就业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1个月以上员工的,给予老员工每人500元的引工奖补。对帮助企业招聘30人以上、20人以上和10人以上(含)的老员工,由区人社部门分别授予“金牌引工大使”“银牌引工大使”和“铜牌引工大使”称号。(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八、开展职业技能提升

    鼓励企业利用春节期间开展职工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见证补贴规定要求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补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九、开展留洛迎春送暖活动

    春节期间留洛的非泉籍企业工会会员免收仙公山A级景区门票。“两节”期间,针对部分“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送年货、红包等慰问活动。鼓励非泉州籍职工的父母随迁泉州团圆过年,对部分有随迁父母的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进行统筹。在春节前组织我区规上企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慰问活动。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洛过年的非泉籍用户提供10G20G的免费流量包、新春套餐、宽带等特惠活动,免费在线观看贺岁电影,让留洛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商务局、总工会、人社局,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

    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着力保障留洛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公布全区发热门诊(诊室)、家庭医生团队联系方式,为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泉员工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结合全市开展的“整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加大“两节”期间欠薪治理执法监察力度,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处置各类欠薪风险隐患,确保解决被拖欠工资员工的生活困难。引导企业根据春节期间生产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职工休息休假,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住建局、法院、总工会)

    以上具体措施的解释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并制定方便操作的简易申报程序,以便有效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总工会

    20221228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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