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15:54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生问题,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1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全文电子化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0 条;行政许可类信息9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 0条;其他类信息19条,主要内容为就业、监察执法等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及历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参照《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能按照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有的该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执行《条例》不够到位,未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三是业务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重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与水平,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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