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2-00030
- 备注/文号:泉洛市监〔2022〕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5
各股室、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 2022 年“小个专”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所设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的通知》(闽市监注〔2022〕102 号)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成立“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的通知》(泉市监函〔2022〕107 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我区“小个专”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成立“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吴水挺 党组书记
黄连生 党组副书记 局长
副组长:郑美燕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周志勇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林江水 党组成员
林绮丽 二级主任科员
黄辉煌 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综合股、市场股、审批股、信用股、食品餐饮股、药械股、质监股、特安股、知识产权股、党委办等科室与各监管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批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设立指导站
(一)工作机构
2022 年 6 月底前,依托4个市场监管所设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小个专”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指导站站长由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兼任。站内设置党建指导员若干名,由市场监管所现有党员担任,有条件的还可聘请辖区内具有党建工作经验的党员或退休的党员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党建指导员责任区域。
党建工作指导站的设立不改变辖区内“小个专”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二)工作职责
在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指导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定期利用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企业年报等资料,采集并上报辖区内“小个专”市场主体、党组织和党员数量等相关信息,建立基础数据库。
2.指导辖区内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小个专”市场主体及时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对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要推动党建带工、青、妇作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把优秀团员发展成党员,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3.指导“小个专”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等制度,推动“小个专”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促进“小个专”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引导“小个专”市场主体中的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5.引导“小个专”市场主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积极为“小个专”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三)工作要求
1、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加强与当地两新工委沟通协调,汇报市场监管所设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有关情况,取得工作支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研究本辖区“小个专”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工作指导站:要做到“三有一开展”,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牌子,扎实开展 小个专”党建指导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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