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4-00006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各申报单位: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通知》(泉市监〔2024〕81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24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具体要求以2024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请人在2024年5月31日前按照申报项目指南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2024年知识产权奖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6知识产权股。
(二)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申报材料中涉及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个人加盖手印)。对盖章的非原件材料等同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
(三)承诺书。申报单位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本公司(本人)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且本公司(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对所申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任,有违规或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返回已资助和资助资金的责任(附件5、附件6)。
(四)依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泉州市支持范围和标准》,使用省局下达的中央专利转化资金给予奖补的项目,实行项目奖补资金先到先得;在同期申报且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总奖补资金超过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情况下,该期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按照中央专利转化专项剩余资金与总奖补金额的比值,实行奖励资金同比例缩减。
(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咨询电话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用科 0595-22118711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护科 0595-22579136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2631350
附件:1.《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通知》
2.2024年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各项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表
4.2024年知识产权奖补项目汇总表
5.承诺书(企事业单位填写)
6.承诺书(个人填写)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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