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5-00022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市监〔2025〕208号)要求,现将申报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的主体为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包括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生产力促进机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以及相关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2名及以上具有相关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针对一个或多个知识产权类别开展线上或线下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信息公共服务,有成功案例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应当具有自建、购买或租用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检索分析工具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泉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申报表(见附件);
(二)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软硬件基础设施情况;
(四)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例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主要工作业绩说明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交材料。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二份,电子件(Word版及 PDF盖章版))提交至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306,邮箱:2241126428@qq.com。申报单位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运行管理。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主要服务事项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报备后进行变更。
附件:泉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申报表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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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