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9-0101-2025-00008
- 备注/文号:泉洛环委办〔2025〕47号
- 发布机构:泉洛环委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7
根据你镇《关于申请罗溪镇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上缴的函》,经核查,你镇存在两项剩余资金,具体如下:
1. 2022年度柏山陈桥至双溪池亭污水管网工程及罗溪镇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项目结余资金22.5287万元;
2. 罗溪镇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费用2.4455万元(因收款公司账号关闭导致款项无法汇出)。
以上两项资金合计24.9742万元。
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泉政规〔2024〕5号),经研究并报请区领导同意,现决定将上述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结余资金24.9742万元拨付你镇。请你镇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将资金落实至具体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完善项目资金验收存档等资料,确保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附件: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结余资金分配明细表
泉州市洛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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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