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1-00041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21〕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4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各股室(队、中心),商务系统相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1个重点专题部署要求,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有序、高效推进,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专班制度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各股室(队、中心)要选优培强,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统筹、协调、调度、分析、推进与落实。同时,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协调联系与信息报送工作。
二、会商工作制度
(一)周“碰头会”。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体人员每周要召开一次会商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1.各自汇报上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本周的工作计划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3.本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任务安排。
(二)月份工作例会。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每月要召开一次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主要内容:1.通报上月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跟踪检查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办法;2.研究和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月工作计划。
(三)年度小结会议。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每年第一季度要召开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1.总结上年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2.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3.研究部署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三、督查督办制度
结合日常工作督导、指导服务等,加强对辖区试点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督查力度,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信息报告制度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每月28日前要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办公室。同时,要按照区安委会、区安办的有关文件要求,按时上报各类工作材料。
五、总结提升制度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季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报送)、半年(每年6月28日前报送)、全年(每年12月28日前报送)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商务局和区安办。
联系人:骆熠群;联系电话:18065313727、22631152(办);电子邮箱:ljqswj201507@163.com。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21年9月24日
抄送:市商务局,区安办,沈副区长。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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