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24〕11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2
    关于印发全区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22 16:11

    关于印发全区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各商贸企业:

    现将《全区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24年3月22日

     

    全区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含生产经营场所、事业单位,下同)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全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洛江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洛安委〔20245号)部署,现结合我区商贸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切实将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引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商贸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落实商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强化企业控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等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全员覆盖,逐级逐岗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减少“三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发生,有效预防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实现控事故、保安全目的

    三、重点任务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为载体,以“明职责、强能力、控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导向,推动商贸企业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三维达标”,统筹消防安全“四项建设”,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五位一体”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综合能力。

    (一)建立健全“一个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从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强化力量入手,建立健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1.建立健全“一个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坚持分类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商贸企业、中等商贸企业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小微商贸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决策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确保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和考核工作,着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2.建立健全“一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坚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实用管用,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按照“全覆盖,无缺漏”、“一岗位一清单”的要求,明确各层级以及经营、技术、设备等各职能部门所管辖区域或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各层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层级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结合各个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等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责任内容和范围、考核标准等(附件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在合适的位置进行公示。

    3.建立健全“一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定,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经营特点,涵盖所有经营过程和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危险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同时”管理、“四新”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和跟踪检查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二)持续强化“双重预防”。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从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向以针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为主的系统治理转变,持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4.持续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按照“一企业一标准”要求,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发动本单位全体员工辨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紧盯“两重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深化风险点排查,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一图),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手册(一册)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一报告),建立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确定出各类、各级、各层、各岗位的安全风险防控重点采取“一岗位一清单”的管控模式,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公司、部门、班组(岗位)“三级”警示公告,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促使安全风险管控和日常管理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5.持续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清单,细化形成部门安全检查表册、岗位(班组)安全检查卡片,明确各层级检查责任、检查内容、检查频率以及整改要求,由各层级主要负责人带队,对照各自的安全检查清单、检查表册、检查卡片,定期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制度,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定期清零,并如实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发动和鼓励本单位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营造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梯次推进“三维达标”。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突出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重点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风险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梯次推进安全管理、经营现场和岗位作业等“三个维度”整体达标,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稳中有升。

    6.管理达标。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纳入总体经营目标,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经营过程与结果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严格落实对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规范各个经营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管理达标。

    7.现场达标。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规范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实施经营现场“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六有”可视化定置管理(地上有标线、设备有铭牌、岗位有警示、作业有指令、管线有流向标、重要阀门或开关有挂牌),依法依规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与器材,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含出入口)及其指示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坑(壕、池)盖板或护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保持作业区域地面平整、安全通道畅通、作业环境整洁、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保证建(构)筑物安全、设备设施防护可靠、工艺符合标准规范。

    8.作业达标。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突出以经营一线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依法依规编制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作业程序和操作标准,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探索推行“五想五不干”安全作业机制(一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二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三想安全工具,未配备不干;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班前“每人一分钟”会议制度(班组每人每天通过一分钟复盘和计划,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交流),强化作业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和条件、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检查,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三违”行为,实现作业操作标准化。

    (四)统筹消防安全“四项建设”。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消防安全纳入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畴,统筹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切实增强“控风险、防事故、保平安”综合能力。

    9.统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建立公司、部门、班组(岗位)三级防火检查、巡查机制,明确各层级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率,将防火检查、巡查要求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内容之一,落实全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审批,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现场防火监督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做到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四定”工作,达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求,并加强整改期间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10.统筹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分类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小型购物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消火栓、灭火器、防火毯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同时,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起火部位现场员工能够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本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能够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确保“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当火灾无法控制时,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安全撤离。

    11.统筹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完善疏散逃生指示图、应急照明和相关标识,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明确经营场所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引导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让本单位全体员工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和疏散程序,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逃生路线,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12.统筹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并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同步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员工“三级”(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并开展相应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员工熟练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五)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五位一体”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化、应急救援、事故管控、安全绩效等“五位一体”,强化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持续提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3.着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内容、时间、方式方法、考核标准,紧盯“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通过教育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切实提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能力和水平。

    14.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采集本单位基本信息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含风险点类别、等级、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一企一档”数据库,探索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日常履职和考核结果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实名追溯,完善平台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功能,增强企业安全风险在线辅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在线预警能力,持续加强对各类安全指标监测预警、安全风险动态管控和隐患整改的跟踪闭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有效提升。

    15.着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评估、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突出消防、有限空间、触电、特种设备等演练重点,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编制所有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处置办法,按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完好可靠。同时,要坚持一线从业人员全覆盖参与,按规范定期开展公司、部门、班组(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水平。

    16.着力提升事故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依法依规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伤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建立健全事故调查管理流程,推行事故管理表单化,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明每一起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分析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倒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优化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并深入开展全员参与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建立事故档案管理台账,强化事故统计分析,摸索事故防范规律,提升“控事故,保安全”能力。

    17.着力提升安全绩效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员工安全绩效评估系统,健全与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相配套的考核机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通过安全目标、指标的设定与量化,逐级定期开展安全绩效评定,加强过程性安全管控有效性评价,考评结果与相应部门、班组和责任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形成安全绩效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兑现奖惩,褒扬先进、鞭策落后,不断激发全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见效,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其范围、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等)。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开展年度自评,同步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评估,及时查找和发现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持续改进提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四、实施步骤

    本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同步实施:

    (一)广泛发动,营造氛围(2024315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实际,细化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落实措施,突出以小型购物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所为查缺补漏重点,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底数,并由乡镇(街道)逐家送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告知书》(附件2)、签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书》(附件3),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本辖区所有商贸企业,督促、指导商贸企业编制专项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凝聚共识,形成浓厚工作氛围。

    (二)试点先行,培植标杆(20243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要筛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行良好、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素质较高”的商贸企业作为标杆培植对象,会同相关股室(队、中心)组织业务骨干、安全生产专家深入标杆企业培植对象,对照5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要求,精心打造、精雕细琢,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标杆企业,切实形成典型示范引领效应。

    (三)突出重点,集中攻坚(20246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强化“重点先行、集中攻坚”工作措施,适当集中人力、物力和精力,突出以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小型购物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所为重点,着力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借鉴标杆企业典型经验做法,对照5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要求,逐条专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实现重点突破。

    (四)复制推广,全面推进(202411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按照全域全行业全覆盖的要求,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特点,实施规模以上、中等和小微“三类企业”分类指导,强化“一企一策”,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商贸企业对照5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要求,深入梳理分析本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复制推广标杆企业成功经验做法,紧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等重点要素,着力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强化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整体提升。

    (五)建章立制,长效运行(202412月底)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实际,及时系统总结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的工作经验,及时固化形成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的个性问题,采取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逐项逐条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形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机制,促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长效运行、安全生产能力持续提升。

    五、工作要求

    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是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和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题研究,统一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技术支撑。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商贸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专项行动,鼓励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购买有关专家、科研院校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服务,辅导帮扶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技术支撑,及时帮助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先进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融合,增强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三)加强激励约束。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实际,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重点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实施星级管理等方式,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信贷信用、差异化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联合约束激励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尝试举办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示范企业”和“优秀安全员”评选活动,充分调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自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自主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执法推动。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的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差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应急、消防救援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强化震慑作用,以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标语、板报、微信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定期报道先进成功经验、曝光落后典型案例,引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深刻认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做好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常规检查的重要范畴,重点督促检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情况(附件4),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建立情况交流、考核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每月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连同月报表(附件5)及时报送区商务局,每年年底前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年度工作情况总结,于下一个年度13日前报送区商务局汇总,以便汇总上报市商务局和区安办

    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22630156(办);传真22630132;电子邮箱:ljqswj201507@163.com

     

    附件:1.洛江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参考)

    2.关于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告知书(参考)

    3.关于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书(参考)

    4.洛江区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表

    5.洛江区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

    生产能力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

     

     

     


    附件1

    洛江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参考)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序号

    层级

    职位(职务)

    责任人

    责任内容

    责任范围

    责任考核标准

    备注

     

     

     

     

     

     

     

     

     

     

     

     

     

     

     

     

     

     

     

     

     

     

     

     

     

     

     

     

     

     

     

     

     

     

     

     

     

     

     

     

     

     

     

     

     

     

     

     

    注:层级指企业级、部门级、班组(岗位)级。

     


    附件2

     

    关于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告知书(参考)

     

    202191号起施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22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请你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于2024年月日前完成一次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切实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特此告知!

     

     

                            乡镇(街道)(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安办备案、一份报送所在区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备案。

    附件3

     

    关于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书(参考)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双重预防、岗位“三维”达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安全生产“五位一体”管理等五个方面,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于2024年月日之前完成一次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生产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所在区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备案。

    附件4

     

    洛江区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检查内容

    标准和要求

    企业自查

    镇级普查

    县级复查

    市级抽查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

    1.是否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是否建立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是否逐个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考评标准。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情况

    4.是否在适当位置进行公示。

     

     

     

     

     

     

     

     

    5.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三)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情况

    6.是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方案。

     

     

     

     

     

     

     

     

    7.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8.是否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

     

     

     

     

     

     

     

     

    (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

    9.是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0.是否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贯彻落实到位。

     

     

     

     

     

     

     

     

    (五)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实施3456”管理情况

    11.是否完成“四色”安全风险辨识,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手册,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施安全风险“三级”公告。

     

     

     

     

     

     

     

     

    12.是否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

     

     

     

     

     

     

     

     

    13.是否实行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

     

     

     

     

     

     

     

     

    14.是否完善“六有”安全警示标志。

     

     

     

     

     

     

     

     

    (六)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15.是否开展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建设。

     

     

     

     

     

     

     

     

    16.是否开展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设。

     

     

     

     

     

     

     

     

    17.是否开展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建设。

     

     

     

     

     

     

     

     

    18.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七)企业应急管理情况

    19.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0.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质;并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21.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是否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八)企业事故管理情况

    23.是否建立健全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24.是否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5.是否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

     

     

     

     

     

     

     

     

    (九)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26.年月,经评审(¨国家¨¨¨¨自评)达到级(¨国标¨省标¨地标)标准化。

    (十)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乡镇(街道、园区)

    县(市、区)

    市级部门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注:“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一栏“地标”指泉州标准。


    附件5

    洛江区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

    单位

    类型

    企业数量(家)

    宣传发动

    标杆企业数量(家)

    落实“一企一策”企业数量(家)

    总数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九小场所

    函告企业数(家)

    签订承诺书企业数(家)

    专题培训

    现场观摩或学习交流

    总数

    标杆企业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九小场所

    实施生产经营现场3456管理

    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编制应急预案

    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实施事故内部管理

    场次

    参训企业(家次)

    参训人数(人次)

    场次

    参加企业(家次)

    参加人数(人次)

    区直单位

     

     

     

     

     

     

     

     

     

     

     

     

     

     

    市级

     

     

     

     

     

     

     

     

     

    县级

     

     

     

     

    乡级

     

     

     

     

    乡镇

    (街道)

     

     

     

     

     

     

     

     

     

     

     

     

     

     

    市级

     

     

     

     

     

     

     

     

     

    县级

     

     

     

     

    乡级

     

     

     

     

    注:1.各填报单位按照各自所属的单位类型进行填报;2.区直单位填报的数据只填报本单位直接监管的企业工作进展情况;3.各乡镇(街道)只填报本辖区工贸企业的数据;4每月28日前上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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