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6-00003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26〕3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3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商贸领域高层建筑和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1-13 16:03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商贸领域高层建筑和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和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 切实履行商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防范工作,我制定了《全商贸领域高层建筑和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26年1月13

    全区商贸领域高层建筑和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根据区消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高层建筑和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对全区高层建筑和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管控重大火灾风险、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对象

    1.商贸流通行业中高层建筑的产权、管理或使用企业;

    2.设置在自建房内的商贸经营单位。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发动自查自纠

    1.线上广泛发动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中心)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迅速发布工作通知、消防安全提示。

    2.线下精准督促对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发放告知书、召开动员部署会等方式进行重点发动,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自查要求。

    3.推动闭环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跟踪落实风险隐患闭环整改。

    (二)开展指导服务

    要重点针对15层、24米以上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自建房,抽取部分商贸企业开展指导服务,督促企业落实重大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商务部《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有关要求。同时,要结合《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综〔2025〕33号)的部署要求,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内容,配合住建部门,督促商贸经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落实消防审验管理制度。对发现未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或发现的可能涉及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线索,应详细记录并及时书面通报同级消防救援、住建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或整治专班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培训

    1.发动企业自主培训推动企业将消防安全纳入员工培训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

    2.加强乡镇(街道)公益宣传通过各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高层建筑火灾案例警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等,营造浓厚氛围。

    3.倡导行业协会自律要引导商务行业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利用自有宣传平台广泛转发政策警示,积极倡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商贸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线。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自查与指导阶段(2026年1月11日至2026年1月31日):组织、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同步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按职责移交相关线索,定期汇总报送工作进展。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2月1日至2月中旬):对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梳理有效做法,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将商贸领域高层建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实际扎实部署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明确牵头()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履职尽责要依法依规依职责履行商务系统安全 生产行业管理职责,认真落实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关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积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把工作重心放在推动企业真查真改上,按照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闭环。

    (四)加强统筹落实。要将高层建筑和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已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一件事”全链条等专项治理有机结合,提升工作效能。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地于每月14日、28日前上报行动统计表(详见附件1-4)。2026年1月15日前,上报《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自查情况登记表》、《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自查情况登记表》。与此同时,如有发现未按规定落实消防审验制度的,要及时形成台账,当天报送。有先进经验做法的可及时上报商务局进行推广宣传。(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22631152

     

    附件:1.全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2.全区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3.全区高层建筑和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

    4.高层建筑/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风险隐患自查情况登记表

      

     

    抄送:市商务局,区安办,区消防救援大队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办公室                  2026113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