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411-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洛退役军人局〔2024〕2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19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进一步弘扬我区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深入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积极营造拥军优属、关爱功臣的良好氛围。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两节”期间慰问活动、座谈会安排表的通知》(泉洛委办〔2024〕7号)精神,把区委、区政府的温暖和问候送到重点优抚对象的心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三属”人员等。
二、慰问标准
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10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活动,挂村(社区)领导要带队组织将慰问金及时发给重点优抚对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重点优抚对象心中。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慰问。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于2024年2月8日前将春节期间慰问金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并做好慰问有关工作。
附件:洛江区2024年春节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情况表
泉州市洛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洛江区2024年春节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情况表
|
单 位 |
重点优抚人数 |
金额(单位:元) |
备 注 |
|
万安街道 |
24+2 |
26000 |
加2人为军休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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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街道 |
14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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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市镇 |
86 |
8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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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镇 |
90 |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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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镇 |
73 |
73000 |
赖粽生(因公牺牲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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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山乡 |
18 |
18000 |
|
|
合 计 |
307 |
30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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