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7-0101-2023-00014
- 发布机构: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5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区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根据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泉洛政文体旅〔2023〕16号)的要求和精神,我区决定公布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申述。
联系电话:0595--22631072,联系人:周剑宝
附件1:洛江区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示表
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洛江区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示表
(合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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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传承人 |
申报单位 |
保护单位 |
|
1 |
传统技艺(Ⅷ) |
漆器髤饰技艺(洛江) |
林呈河 |
虹山乡 |
洛江区 文化馆 |
|
2 |
传统美术(Ⅶ) |
泉州砖雕 |
郑培南 |
双阳街道 |
洛江区 文化馆 |
|
3 |
民俗(Ⅹ) |
泉州祭十班习俗 |
郭宏杰 |
万安街道 |
洛江区祭十班文化促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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