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0-00017
    • 备注/文号:泉洛政卫健〔2020〕119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1
    关于印发2020年洛江区中小学生近视调查及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0-26 08:39

     属医疗卫生机构,各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我区近视等常见病综合防控工作,保障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根据《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闽教体〔2019〕3号)及《2020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近视及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方案》(泉卫疾控函〔2020〕236号)文件精神,区卫健局、教育局联合制定了《2020年洛江区中小学生近视调查及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0年1021

     

    2020年洛江区中小学生近视及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2019年1月29日,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闽教体2019〕3号),福建省2018年开始启动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2020年我区首次被纳入泉州市中小学生近视调查及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对象

    二、工作目标

    1.掌握我区中小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患病状况;

    2.通过连续监测,掌握我区儿童少年生长发育规律及常见病变化趋势,分析影响因素;

    3.为有关部门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三、监测方法

    1.监测对象。我区各乡镇(街道)普通学校的中小学生。中小学校分为城市、农村两部分。

    2.样本量的确定。根据市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我区中小学生样本量至少1320人(包含城市、农村至少各660人)。

    3.抽样方法。分别在城市和农村各监测1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共计6所学校,完全中学按一所初中、一所高中分别参加抽样。要求以整班为单位开展每所学校每个年级抽取至少55名学生开展近视监测,即每所小学至少抽取330名学生,每所初中、高中至少抽取165名学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学校补充。

    、监测内容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卫生、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

    2.学生近视监测。中小学生近视监测工作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进行。监测工作由学校安排在符合要求的调查场所内开展,承担视力监测的机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符合要求的监测人员。监测结果由监测机构与学校共同确认。

    3.常见病及生长发育监测。科学监测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学生健康监测,掌握学生龋齿、营养不良、肥胖、脊柱侧弯等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

    4.学生近视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每所学校分别在3个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参与监测的学生开展问卷调查。

    学生近视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状况,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频次、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学生的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视屏行为及时间,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学生视力检查及矫正情况等,全面了解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行为影响因素监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常见病发病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欺凌、溺水等伤害相关行为,用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对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学校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6间监测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建议。

    、职责分工

    区卫健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协调落实监测经费实施监测项目。

    1.区卫健局:组织开展监测学校监督检查工作,指定承担专门的医疗机构负责远视力检查和屈光检测及其他常见病监测工作,完成附表1《附表1-1部分》

    2.区教育局:根据方案要求科学选择监测区域,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督促监测学校完成附表1(附表1-2部分)、附表3及附表4并汇总收集

    3.区疾控中心:负责开展监测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完成附表5中的学校教室环境卫生部分;负责专业指导、质量控制、本地数据汇总审核及上报等工作,形成本辖区调查报告报区卫健局和教育局

    4.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监测学校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完成附表5中的饮水、食堂、学校环境影响因素及宿舍卫生部分。针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内容提出整改建议

    5.被监测学校:负责安排符合要求的调查场所,有序组织监测对象开展学生近视、常见病及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完成附表1、2、3、4中校方及监测学生应调查填写部分,注意调查数据应真实准确、无缺漏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被监测学校常见病监测并完成附表2(常见病部分)填写,并将所有附件的监测数据录入统一的Epidata数据库(数据库由市级提供)。

    7.承担视力检测的医疗机构:负责远视力检查和屈光检测并完成附表2(视力部分)填写。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福建省人民政府已与泉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状,将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和近视总体发病率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区卫健局、教育局建立互相协作的工作机制,整体统筹安排,明确部门职责,把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纳入本级政府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教育局将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和近视总体发病率纳入学校体育卫生专项督导检查和校长绩效考核;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近视调查及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分析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发现的问题。

    2.完善质量控制。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监测活动,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配齐符合要求的监测人员,对近视等常见病监测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指导和技术考核,确保各区域筛查方法规范统一、结果研判标准统一。近视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监督检查,至少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

    3.做好信息录入及报送。负责常见病监测的医疗机构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监测数据录入工作,区疾控中心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调查报告报区卫健局和教育局,并将近视调查及常见病、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数据报送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

    2.学生重点常见病监测表

    3.学生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调查表

    4.学生视力不良及影响因素专项调查表

    5.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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