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1-0003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卫健〔2021〕78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9
    关于做好2021年洛江区“生育关怀·奖学助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洛江区卫健局 时间:2021-08-09 10:59

    各乡镇(街道)计办、计生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2021年“关爱女孩行动”成才工程,区卫局、计生协会决定继续联合开展2021年“生育关怀·奖学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对象和标准

    1.奖学对象

    参加2021年福建省高考且被高校本科批次录取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

    2.奖励范围和标准

    高考成绩物理科目组530分及以上、历史科目组546分及以上且被高校本科批次录取的(不含体音美等艺术类),其中:

    1)“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奖学金

    2)被其他高校录取的,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奖学金

    奖学金由区卫局承担。

    二、助学对象和标准

    1.助学对象

    参加2021年福建省高考且被高校本科批次录取的低保户、近两年家庭遭受重大疾病致贫致困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以及父母双亡的孤女。

    2.助学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助学金,直至大学毕业(共四年)。

    助学金由区计生协会承担。

    对于符合助学条件的受助对象不再给予发放奖学金;对于符合省、市计划生育协会助学条件的受助对象不再给予发放助学金。

    三、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如实填写《洛江区2021“生育关怀·奖学助学”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福建省考试院官网录取结果截图)、银行卡(建设银行)复印件等材料

    (二)审核上报各乡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会要严格奖助标准,认真做好奖助对象的调查、审核、报送工作,确保奖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三)区卫健局、计生协会

    (四)举行2021“生育关怀·奖学助学”奖助学金发放仪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拟奖(助)对象的核实、申报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送区卫健局,逾期不补。联系人:小庄,联系电话:22633916。

     

    附件:1.洛江区2021“生育关怀·奖学助学”审批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洛江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189 

     

    附件1

     洛江区2021“生育关怀·奖学助学”审批表

    申请人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毕业学校

     

    高考

    成绩

     

    录取院校

     

     

    一流高校

     

    其他本科高校

    本人银行信息

    开户

     

    卡号

     

    通信地址

     

    手机号码

     

    家庭

    类型

     

    农村“二女”户          农村独女户                                                      

    乡镇(街道)卫计办意见

     

    乡镇(街道)计生协会意见

     

     

     

     

    区计生协会

    意见

     

     

     

     

     

    区卫健局

    意见

     

     

     

    证明

    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2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1. 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2. 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教育部网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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