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3-00018
- 备注/文号:泉洛政卫健〔2023〕55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9
洛江万禾医院:
经现场监督检查,你院在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过程中,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根据《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你院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资格。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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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万禾医院:
经现场监督检查,你院在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过程中,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根据《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你院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资格。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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