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351-0101-2022-00012
    • 发布机构: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1
    2022年第三季度洛江区安全生产公开材料
    时间:2022-10-11 15:03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洛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级细化举措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任务,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2022年1-10月,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一人(为建筑施工类的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同比去年持平,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部署,深化党政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扛实在肩。一是坚持学习引领,大力宣贯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来,我区先后三次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级细化举措,并结合洛江实际出台73条区级具体措施,逐项分解责任,切实推进“十五条”在我区落地落细。二是加强引领带动,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区级实施细则,今年来,由区委书记、区长及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累计18次,全面研究分析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集中解决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或难点;结合重要节假日和各级“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落实工作,区级领导作表率、走在前,积极深入各领域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或调研,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己累计带队15次。三是挂钩推进整治,集中解决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今年我区共摸排区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10个(含市级2个),逐项由区级相关分管领导挂钩督办整治,截至9月底,己整改验收2个,完成整改待验收2个,余6个正在整改。

    (二)坚持综合施策,持续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我区全面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任务,持续开展3个专题和11个专项行业领域整治,于疫情防控关键期紧盯复工复产安全,于疫情防控常态期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切实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四个清单”“一乡镇(街道、部门)一册、一企一档”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今年以来,全区企业己自查一般隐患1734项,自改隐患1732项,整改率99.88%。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成立检查组551个,开展督导检查1241次,检查单位2926家次,督导问题2731个,行政处罚158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4家,罚款187.5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人,约谈警示433家。同时,加强重点时段督导,累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63次,检查企业122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28条。

    (三)关注重要节点,打响百日会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进一步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区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为行动主线,在4月全面铺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于9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周”活动,聚焦水上和渔业船舶、道路交通、工程施工、自建房、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城镇燃气、景区非景区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以战时攻坚态势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目前己取得一定成效。自4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起至9月底,我区依托安全生产季度会议和相关专题会议,累计组织会商7次;组织6个区直部门包片督导6个乡镇(街道),累计组织区级督导5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3条;每周向市安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活动至今己报19条;以新闻、宣传单等方式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10个;全区企业(场所)自查隐患828条(均为一般隐患),自改809条,整改率达97.71%;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累计检查企业(场所)2150家次,聘请专家306人次,排查安全隐患2732条(一般隐患2731条、重大隐患1条),己督促整改2593条(一般隐患2592条、重大隐患1条),整改率达94.9%,余139条正在整改中,均己督促落实临时安全管控措施督促;全区作出行政处罚75次,处罚企业71家,罚款金额94.05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3家,暂扣证照1家,关闭取缔3家,约谈警示512家。

    其中,水上和渔业船舶领域,我区现有海域3.11平方公里,海岸线2.681公里,共有渔业船舶94艘(其中,持有4证列入国家管控渔船31艘、乡镇管理渔船63艘),船长小于8米,功率小于4.9千瓦,均为木质小型渔船。主要安全举措包括:一是抓好疫情和安全生产“双防控”,建立健全由农水、公安、工信和住建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合力。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压实船东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船主安全驾船行为,与船东签订《2022年度洛江区渔业船舶安全责任书》97份。二是加强动态监控和应急联动,完成渔船组织化建设1个,全区渔船船东全部与社区签订协议,建立渔船组织管理关系;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对66艘乡镇船舶进行登记造册,编号挂牌,做到一船一档、分组编队;在洛阳古桥头、桥南花苑湿地公园边岙口分别设立2个卡点,对渔船进出海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严格执行实渔船进出港“三报备”制度及渔船五不出海制度;建立渔船应急指挥中心、渔船管理中心和渔船点验中心,94艘渔船全部安装定位仪,渔船点验中心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渔船海上作业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三是强化渔业船舶隐患治理,采取以渔船为核心、以渔民安全生产为工作对象、以渔船船主自查自纠和渔政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渔船持证、渔业船舶安全性能、救生衣、消防设备等配备情况为检查重点,严打涉渔“三无”船舶,今年来,共发放渔船安全证书31本,免费为渔民发放救生衣、救生圈、消防水桶、照明手电等108套,开展渔业渔船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2次,登船检查31艘次,取缔“三无”渔船1艘。四是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宣教力度,累计开展渔民、船东渔业安全生产教育讲座3期,组织渔民船东开展船员职务和适航培训1期,发放船员证24本。编印《渔民船东一封信》97份,在沿海近岸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2条,发放农业渔业安全生产手册200多份。分别开展渔民防台风海上和海上疫情防控应急演练2次。全区水上和渔业船舶生产形势平稳安全。

    (四)监管服务并举,纵深推进创建,全力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我区积极组织安全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导服务200余家次,对受检企业逐家下发安全意见书,同时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执法小组,定期不定期抽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通过服务和执法双管齐下,督促企业保质增速开展创建。截至目前,全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企事业单位共1160家;已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其中:完成自评的企事业1148家,取得标准化证书企业12家;已建立“三张清单”制度的企事业单位1160家,运用“三张清单”排查隐患4225项,整改完成4177项;已实施“红橙黄蓝”动态监管企事业单位1160家,其中红色0家,橙色10家,黄色468家,蓝色682家;分行业分区域培植市级标杆企业9家、级标杆企业21家,并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召开现场推进会17场,以点带面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

    (六)坚持用活载体,着力构筑安全生产社会“防火墙”。坚持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积极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承办泉州市暨洛江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打响“安全生产月”第一枪。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第一课”,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共计开展学习活动101场,参与3141人次。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积极动员各企业第一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共计1343家企业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250余家企业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累计对11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不力的企业进行处罚。依托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马甲镇新庵村的核心项目湖畔花海公园,投资110万元打造洛江安全文化主题公园,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计划于10月14日开园。

    二、行政处罚情况

    1.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双溪口南兴金炮店存放超过零售许可载明范围案。2022728日,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马甲镇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双溪口南兴金炮店现场存放烟花爆竹制品62箱,存在超过零售许可载明范围。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员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2.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兴南金炮店未实行专柜销售案。2022728日,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马甲镇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兴南金炮店店内存在未实行专柜销售,专柜放置其他物品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小艺金纸炮店烟花爆竹堆放不整齐、不稳固案。2022728日,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马甲镇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小艺金纸炮店烟花爆竹堆放不整齐、不稳固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第9.5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凤英纸品店烟花爆竹堆放不整齐、不稳固案。2022728日,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河市镇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凤英纸品店烟花爆竹堆放不整齐、不稳固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第9.5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庄建超小卖部安全通道堵塞案。2022728日,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河市镇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庄建超小卖部店内存在安全通道堵塞堆放杂物,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泉州市洛江区双阳福临门民俗用品店未实行专柜销售案。2022年7月29日,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双阳街道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双阳福临门民俗用品店店内存在未实行专柜销售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兴源食杂店安全通道堵塞案。2022729日,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河市镇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兴源食杂店店内存在安全通道堵塞堆放杂物,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泉州市洛江恒雪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案。2022年8月16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发现泉州市洛江恒雪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车间粉尘作业场所未及时规范清理粉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9.4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单位员工陈清昆作出给予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9.泉州市源点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2022年8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市源点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阳坪路1号)进行执法检查,经查明,该单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许可情况(见下表)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现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情况公示如下:

    洛江区应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汇总表2022第三季度)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要

    负责人

    联系人

    许可范围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办证日期

    1

    泉州洛江区永安加油站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北街24号

    杜前进

    杜前进

    汽油

    闽泉洛危经〔2004〕000113(换)号

    2022.8.5-2025.8.4

    2022.7.21

    2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万虹加油站

    泉州市洛江区双阳新街与万虹路交叉处

    林浦生

    黄铧威

    汽油

    闽泉洛危经〔2007〕000120(换)号

    2022.8.20-2025.8.19

    2022.8.8

    3

    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泉州洛江区溪林加油站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双溪口县道万虹公路线29公里

    赖福东

    陈金明

    汽油

    闽泉洛危经〔2004〕000190(换)号

    2022.11.14-2025.11.13

    2022.9.28

     

     

     

     

     

    洛江区应急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汇总表2022第三季度)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

    姓名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巨川食杂店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双溪村西头埔街147号

    黄志威

    (闽)LS〔2022〕02520

    2020.9.3-2022.9.2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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