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351-0101-2023-00007
    • 发布机构: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30
    2023年第二季度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公开材料
    时间:2023-06-30 12:20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明晰各乡镇(街道)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职责落细、落实、落到位。二是调度会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发《洛江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调度实施方案》,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调度责任、部门安全生产“月调度”责任及属地安全生产“月会商”责任、调度会商内容范围及频率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将调度落实情况纳入区安委会督导组督导内容,保持常态化跟进督促。同时,依托区安委会季度会议,积极履行安委会会商调度职能,分析研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截至6月底,累计组织6次区级调度会商会议。三是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进一步细化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点和评分标准,对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督查,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6个区级督导组持续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全覆盖督导6个乡镇(街道),累计抽查企事业(场所)39家次,现场发现隐患问题75条,现场监督立即整改33条,余19条要求限期整改,并督促相关主体做好各项临时安全管控措施。

    (二)聚焦重点专项,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一是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巩固提高行动。扎实开展“十百千万”工程,选育机械制造和卫生用品产业各1家企业作为精品企业进行重点打造;对之前培植的25家标杆企业进行再深化、再提升,并新增财政资金投入13万元,新选树10家企业开展标杆培植;积极发动企业申请标准化达标定级,完成评审达标(确认)68家;探讨制定了“安全文明示范岗”岗位职责7项内容供企业参考,推动创建示范岗位322个。强化典型示范,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3场,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业务指导,组织专家到企事业单位开展辅导78家次,累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制度缺失、体系运行不到位和不规范等问题892条;强化执法推动,立案调查企业6家,处罚金额9.8万元,约谈中介服务机构1家。二是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积极动员部署并制发《洛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9个行业领域,明确重大隐患检查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实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同时,组织23个单位共计52名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解读行动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信息报送要求,并通过聘请第三方专家、购买安全服务等模式,指派专家深入企业解读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培训重大隐患排查方法,累计派出专家54人次,指导服务企业89家次,查改各类隐患问题438项。建立督导检查工作制度,成立3个专项小组,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乡镇、企业一线督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重大隐患25项,已整改23项,限期整改2项,其中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项;执法处罚企业3家、罚款6万元。三是抓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通过严管合法、打击非法,实现达到6个100%、确保3个继续下降,为我区实施“智造洛江、生态新城”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全区执法部门共现场监督检查企业384家、排查隐患442处、隐患整改425处、立案18件、采取查封、停电等强制措施2起、累计罚款金额16.9万元。

    (三)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统筹区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和演练等相关工作,研究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措施,重点推进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基层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11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二是扎实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今年来,累计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工贸行业、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地震应急救援协同演练等应急演练600余场,不断提升突发性救援工作综合指挥、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有效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筑牢安全防线。三是推进应急项目建设。加快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已建成融合通信系统和应急指挥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全天候、全时域、全地域现场事件态势回传。推进应急管理站及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建设,分别选定万安街道一至三楼部分办公室作为万安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试点、万安街道后埭小区4间店面作为联勤中心办公及物资储备场所开展建设工作,分别投入专项资金40、20万元,均预计将于9月份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切实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穿透到基层的“最后一米”。四是壮大应急救援队伍。规整1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区综合救援队伍为区消防救援大队,现有在编指战员30人,政府专职消防员50人,消防车9辆)、2支专业应急队伍(现有专业应急队伍2支49人,分别为洛江区森林消防双阳大队、洛江区森林消防马甲大队,主要担任森林防灭火任务)、2股救援力量(基层救援力量及社会救援力量),着力打造“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为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乡镇(街道)和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四)注重双向发力,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一是坚持防汛与备汛双结合。做细做实防汛安全检查、做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组织开展全区各乡镇(街道)、86个村(社区)、25座小型水库防汛防台风各类预案的编制和审查审批工作,对危险区域转移对象346户、1338人进行摸排并建档立卡。组织开展区级防汛业务培训4场次,参训人员234人。今年来,有力应对4场强降雨、台风天气过程,启动防暴雨Ⅳ级响应3次、防台风Ⅳ级响应1次,累计响应天数12天,发布公众气象预警短信30万条。在2022年试点基础上,在全区86个村居全覆盖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二是坚持防控与处置双强化。区镇两级拟投入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220余万元,提前配齐补足各类扑火物资器材,加强对扑火机具的维护和保养。在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和高森林火险期间,下达禁火令通告3次充分发挥护林员网格员作用,加大护林员巡护频度密度(清明节期间增聘临时护林员2100余名),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牵头自然资源、公安等单位组成督查组6个120人次,定期不定期深入细致开展火险隐患排查,上半年排查树线隐患23处、一般火险隐患16处,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确保各环节防火责任落实,取得较好成效。三是坚持防灾与减灾双促进。巩固提升自然灾害避灾点项目11个,持续做好2023年度全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农房保险工作,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及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继续加强监测预报基础工作,保障地震预警系统稳定运行,目前全区地震预警终端在线率60.87%,认真开展房屋抗震加固摸排工作,切实增强震害防御能力。完善避难场所管理与维护,在2022年完成罗溪中心小学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创建的基础上,选择罗溪镇建兴村和三合村建立两个普通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目前已完成场所选址工作,下半年计划开始施工建设。

    (五)狠抓宣教广度,着力构筑安全生产社会“防火墙”。一是安全宣传有影响。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掀起新一股热潮,组织6个乡镇街道和5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高效优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区共开展各类安全学习培训活动70余场,参与2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小礼品6000余份,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150余场,参与52000余人次,参加网络知识答题参与18000余人次。二是教育培训有特色。通过培训会、互联网+、安全技能座谈、微信群交流等多种“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面向我区常住人口发送45万条安全宣传短信。在区政府及中国农业银行(洛江支行营业部)的LED屏以及在大美洛江微信公众号投放GIF安全宣传公益广告。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安全培训20场,参与600余人次,发放各类学习宣传手册、彩页2000余份,悬挂横幅8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1000余张。三是宣传教育有成效。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90余场,参与200余人次,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政策“宣传员”;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390余场,参与58000余人次;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40余场,参与2000余人次,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排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员”;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14场,参与3300余人次,网络直播1场,培养一批安全生产优秀典型“服务员”。

    二、行政处罚情况

    1.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双盛涂料店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2023年2月23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双阳街道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双盛涂料店内储存疑似工业酒精、龙江牌醇酸调和漆、天那水、喷漆稀释剂(二甲苯)、喷漆稀释剂(松节油)共10箱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内未见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记录,该店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我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检验,上述10箱化学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入管理的易燃液体。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

    2.泉州宏源物流有限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案:2023年4月17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万安街道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宏源物流有限公司现场设置疑似柴油罐一个,加油机一台,调取3月9日至4月17日监控未发现对外销售情况,查看其内业台账该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经我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检验,上述化学物质符合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中车用柴油(VI)“0号”相应项目的技术要求。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

    3.福建中驰石化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未定期组织演练案:2023年5月19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福建中驰石化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未按照2023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2月份的演练。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综上所述,作出合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4.泉州市洛江区惠农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案:2023年5月19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惠农贸易有限公司《批发企业(代批点)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登记簿》中2023年1月1日共登记20条销售情况,而“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采集(企业)部分”在2023年1月1日共登记19条销售情况,未如实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存在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许可情况(见下表)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现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情况公示如下:

      洛江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汇总表2023年第季度)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要

    负责人

    联系人

    许可范围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办证日期

    1

    泉州市洛江燕筑加油站

    洛江区河市镇霞溪工业小区

    倪伟孟

    郑少彬

    汽油、柴油

    闽泉洛危经〔2005〕000309(换)号

    2023.5.19-2026.5.18

    2023.4.11

     

           洛江区应急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汇总表2023年第季度)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

    姓名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溪源食杂店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溪头73号

    庄培元

    (闽)LS〔2023〕02150

    2023.6.6-2025.6.5

    2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河协烟酒商行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霞溪村田当168-32号

    倪明智

    (闽)LS〔2023〕02216

    2023.6.19-2025.6.18

    3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春敏工艺品店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河市村后街90-57号

    陈春敏

    (闽)LS〔2023〕02282

    2023.6.28-20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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