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351-0101-2025-00005
- 发布机构: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4
2025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全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防灾震减灾能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截至6月30日,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一、具体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立足“三个坚持”,持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坚持综合施策,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各级各相关单位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10大类、31小项工作任务和9个类型、33个重点项目,聚焦消防、旅游、燃气、道路交通、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标对表开展排查整治,严厉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专业技术支撑,广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64家次,查改重大隐患31项,行政处罚60次,曝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1个,责任倒查追责14人,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13332人次,开展企业应急逃生演练113家次。
2.坚持帮扶指导,持续深化拓展标准化提升。制定并下发196项工作任务清单,深入5个乡镇(街道)、3个区直部门调研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的成效与难点,座谈交流并收集意见建议13项。联合乡镇(街道)、安全专家等多方力量成立帮扶指导小组,深入企业37家次指导和解决问题221条,新增遴选区级培育对象5家。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检查企业65家次,立案查处2起。推动企业运用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排查隐患1632条、整改1628条。
3.坚持用活载体,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式、多样化、全覆盖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营造浓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投入资金3万多元,制作拍摄安全生产宣传小视频《应急守护》,参与“镜头传安全,刺桐万家安”2025年泉州市应急安全短视频大赛;通过购买安全生产宣传品、聘请安全生产宣传大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发送安全生产短信、投放安全宣教视频彩铃、网上有奖答题活动等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共计开展各类安全学习培训活动20余场、安全宣传活动30余场,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小礼品5000余份。
(二)突出“三个紧盯”,着力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1.紧盯汛期安全,抓细抓实防汛备汛。强化防汛安全检查,组织排查小型水库(山围塘)、水闸、江溪堤、避灾点、地灾点、高陡边坡、在建工程、旅游景区等361处,排查并消除问题隐患38处。夯实防汛备汛工作基础,摸排建档危险区域转移对象332户、1405人,组织开展区级防汛业务培训3场、社区(村)危险区域群众自主转移避险演练86场,有效提升基层一线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组织各防汛物资仓库对物资设备进行清点造册、更新维护,强化管理调度,配有“5大类”防汛物资8.7万件套。今年来,有力应对2场强降雨(强对流)、1次台风天气过程,发布公众气象预警短信30万条,全区未出现大的灾情险情。
2.紧盯森林防火,抓严抓实督导检查。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防范,制订下发各类方案计划35份,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24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张贴禁火令通告8000张、发送防火短信80万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36车次、悬挂横幅标语180条、开通村村通广播防火宣传360小时;加强督导检查,派出检查组24个72人次,纠治问题18条,排查整治火险隐患8条,教育劝阻违规野外用火10起;督导95名护林员上线巡护,清明节期间增聘临时护林员1860人强化巡查巡护,设立区乡村三级临时检查站293个,共计5000余人到各个临时检查站开展设卡检查,无人机巡查224小时,确保全区元旦、元宵、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期总体平稳。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8‰以内。
3.紧盯防震减灾,抓紧抓实基础建设。投入补助资金15万元,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市级为民办实事自然灾害避灾点项目5个,进一步提升完善避灾点设施建设。组织对已建成的1个II类,8个III类,19个普通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 15个。依托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挂牌成立洛江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室,打造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防灾减灾科普学习平台。继续与中国人保公司签订2025年度洛江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农房统保保险和政策性叠加保险。
(三)强化“三个建设”,逐步夯实安全生产要素保障
1.强化提升安全员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领域社会组织建设,创新成立洛江区安全员协会,吸纳会员51人,为辖区企业安全员搭建沟通交流与共同成长平台,提升职业认同感与荣誉感。创新采用“线下授课+云端直播”双轨模式,为全区300余名规上和危险较大企业安全员进行现场培训,同步对700余名其他类型企业安全员进行线上直播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举办洛江区首届安全员技能竞赛,采用“理论 + 实操”考核模式,全面检验安全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并授予“洛江区优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荣誉称号,有效激发了安全员队伍争先创优的精气神。
2.强化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为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乡镇(街道)和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我区现有已组建专业应急队伍2支50人。依托泉州市阳光救援中心,进一步加强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建设,提升社会救援水平。
3.强化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基层应急管理站建设力度,在2024年完成万安、双阳、马甲等3个应急管理站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河市、罗溪、虹山等3个基层应急管理站建设,目前均已完成方案设计,预计年底前完成建设。
二、存在问题
1.三年行动推进落实不够有力,部分单位“不催不做”,甚至个别单位多次催也不做,工作懈怠突出明显。如个别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培训覆盖面不足问题;部分单位的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没有实质工作成效和数据且/<此处建议不用标点>系统录入不主动不及时,需要区安办经常性提醒督促。
2.标准化持续深化不够有力,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工作力度有所减弱,相关标准化创建提升任务进展缓慢;部分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创建运行质量不高,未能运用“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启动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和安全生产执法质效提升等工作,制定下发《洛江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聚焦燃气、道路交通、施工作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和精准执法,严格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确保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及事故隐患。
2.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相关执法部门要多频次、高质量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精准执法,拉紧“检查、督查、执法、处罚、整改”闭环链条。提升企业达标数量,辅导一批标准化运行良好、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素质较高的企业申报标准化达标评审定级;广泛发动小微企业严格按照省市达标细则自主创建、自觉运行、自我提升、自愿参与评审,稳步提升达标率。
3.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做好相关天气状况监测与预警,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针对水利工程、地质灾害、在建工程、景区景点、城市易涝点等重点领域,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物资储备和救援能力建设,提前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更新和调配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实战化演练,确保人员队伍、物资设备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开展森林防灭火综合演练,重点监督夏季焚烧疫木活动,严格把控野外用火审批。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结合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让防火理念深入人心。下半年重点抓好冬至、国庆、中秋等森林防灭火关键期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宣传五进等安全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多层次持续升温安全氛围,全面筑牢安全屏障。
二、行政处罚情况
1.泉州市某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2025年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市某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两处配电箱盖板损坏,线路外露,且未有效接地。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作出给予处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某涂料商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疑似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2025年4月16日上午,我局监管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某涂料店在店内存放危险化学品38桶,该批货(38桶危险化学品)为泉州鲤城区某化工有限公司储存在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某涂料店内,泉州鲤城区某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3.泉州市洛江区罗溪某食杂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2025年4月25日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安提示函至我局,我局根据提示函线索及我局监管人员调查发现泉州市洛江区罗溪某食杂店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4.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某民俗用品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2025年4月25日区公安分局发出公安提示函至我局,我局根据提示函线索及我局监管人员调查发现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某民俗用品店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该单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四、行政许可情况(见下表)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5日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现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情况公示如下:
洛江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汇总表(2025年第二季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人 |
许可范围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办证日期 |
|
1 |
泉州市洛江区伟邦艺品材料商行(个人独资)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阳光南路16-39号 |
陈某某 |
陈某某 |
聚酯树脂涂料、聚氨酯树脂涂料、硝基涂料、香蕉水、松节油、甲醇、环己酮、2-丁氧基乙醇、氢氧化钠。 |
闽泉洛危经〔2025〕000001号 |
2025.7.1-2028.6.30 |
2025.6.30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姓名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
1 |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溪源食杂店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溪头73号 |
庄某某 |
(闽)LS〔2025〕01813 |
2025.4.18-2027.4.17 |
|
2 |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家乐烟花爆竹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溪林村双溪口3-8号 |
林某某 |
(闽)LS〔2025〕02007 |
2025.5.21-2027.5.20 |
|
3 |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顺意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白洋村枫脚144号101室 |
王某某 |
(闽)LS〔2025〕02006 |
2025.5.21-2027.5.20 |
|
4 |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达明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苏山村车房街40-1号 |
彭某某 |
(闽)LS〔2025〕02274 |
2025.06.19-2027.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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