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1-0101-2023-00003
    • 备注/文号:泉洛政建〔2023〕25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2
    洛江区住建局关于洛江区简化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
    简化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关工作
    时间:2023-02-22 17:29

    洛江区住建局关于洛江区简化

    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63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闽建办住〔201719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公租房申请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建住〔2023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公租房系统贯标工作和我区实际,现就有关简化手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简化申请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公租房申请时只需提供一下证明材料,通过大数据系统联网可实现核查的其他材料可不用再提交。(详见附件)

    二、推行承诺及授权查询

    申请人应主动、诚信申报家庭情况,配合审核部门核查,承诺对申报事项真实性负责;书面授权同意审核部门对个人住房、收入、资产等信息进行查询。

    三、有关要求

    简化申请手续后,核查信息主要依托公租房信息系统与大数据平台联网自动采集。网上核对信息与申请人填报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其审核结果的,应按相关部门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附件:洛江区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览表(试行)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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