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1-0101-2023-00004
    • 备注/文号:泉洛政建〔2023〕36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0
    洛江区住建局 洛江区人社局转发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人社厅关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3份文件的通知
    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3份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3-03-10 17:31

     

     

    洛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福建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

    实施办法(试)》、建筑工人简易

    合同(示范文本)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

    3份文件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234号)、《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闽建筑〔20236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3份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管理,保障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区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依托省、市级实名制平台,对合同价款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项目按规定纳入合同履约评价,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人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闽建〔20234号、闽建筑〔202367号文件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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