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1-0101-2023-0002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建〔2023〕239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7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薪欠款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好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薪欠款专项检查行动
    时间:2023-12-07 15:54

    洛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欠薪欠款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临近,为确保岁末年初我区建筑行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规定以及“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监管行为,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对项目的履约责任,有效预防和切实解决劳资纠纷问题,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前后,联合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薪欠款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前后,受检项目、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检查对象

    区域内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在建、完工、竣工尚未备案项目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建设(代建)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建设资金、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预付款、施工过程结算、按月拨付人工费并分账管理清偿等各项制度。

    (二)建设(代建)单位是否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拖欠工程款行为,是否按照《建筑法》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人工费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先行垫付和清偿、维权公示等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建筑企业分包工程款以及材料款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是否落实监理责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工程款支付(劳务费)报审表进行审核。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月、足额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是否存在通过编造虚假不实信息等方式违规发放工资的问题。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等方式。

    五、检查组成员

         长:黄志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洪建全  区人社局副局长

       长:许礼  区住建局建筑工程股负责人

               许民全  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员:抽调区住建局建筑工程股、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技术专家组成。

    六、检查要求

    (一)受检项目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务必到场,并提供相关内业资料做好检查工作。

    (二)检查过程中,区住建和人社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共同督促在建工程落实责任,将对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现场反馈,同时下发出《督促整改或停工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分别按时反馈至区住建局建筑工程股、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未整改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纳入实施工程差异化信用监管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三)此次检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依据。

     

    区住建局联系人:小余,联系电话:22633281

    区人社局联系人:小,联系电话:22633822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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