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1-0101-2024-00004
- 备注/文号:泉洛政建〔2024〕35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1
2024年上半年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
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项目及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我局定于2024年3月起组织开展上半年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3月上旬起,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检查对象
全区受监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及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单位。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建设单位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拖欠工程款行为,是否按建设工程基本程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二)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
(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现场履职情况,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书是否齐全有效,现场人员是否按规定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即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建筑工人应按要求纳入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考勤日常管理;
(四)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未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五)建筑市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方式
检查项目将随机抽取,现场查阅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相关内业资料。(具体详见附件)
五、有关事项
(一)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对照检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做好现场相关佐证内业材料备查,并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此次检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
(三)我局对受检项目的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督促整改通知单》,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按时反馈至我局建工股;对现场检查情况较差的受检项目的,给予信用扣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立案查处,进行跟踪督办。
附件:建筑市场行为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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