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6-0101-2023-00025
- 备注/文号:泉洛虹政〔2023〕42号
- 发布机构:虹山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8
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农事违规用火行为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洛森防灭办〔2023〕22号)、《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事用火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农事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有效排查和消除农事用火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农事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农事用火火灾发生。现制定《农事用火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农事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
动方案》,请各村抓好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农事用火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农事违规
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文件部署和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办法,降低因人为农事用火引发火灾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内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长:韦移发 乡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二级主任科员。成员:戴增坤、黄莹莹、杜伟斌、彭阿玲。开展农事用火隐患整治自查和查处农事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农事用火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农事违规用火行为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农事用火隐患排查整治。各村要规范野外农事用火,明确责任,确保农事用火有序安全。按要求开展农事用火隐患排查整治,主要针对排查农事火源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的行为;排查整治农田用火安全不规范、不宣传的行为。
3.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秋季历来是农事用火火灾高发、多发期,各村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及禁止焚烧工作,主要做好秸秆还田及饲料化等工作,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疏堵结合,从严管控,确保农事用火安全。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1.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2.信息报送。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并于2023年9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联系人回执表(附件1)报送至乡农办,9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部署通知文件和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2023年11月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1.专项行动联系人回执表
2.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农事用火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1
专项行动联系人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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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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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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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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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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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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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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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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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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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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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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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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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险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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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野外违规用火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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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农事用火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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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名称 |
隐患具体描述 |
地点 |
隐患整改类别(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推进) |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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