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5-0101-2024-00006
    • 备注/文号:泉洛罗政〔2024〕13号
    • 发布机构:罗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4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15:14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当前,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农事、林事活动陆续展开,生产生活用火日趋频繁,进山人员增多,清明节将至,野外用火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洛森防灭办〔2024〕10号)、《泉州市洛江区林林长办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洛林长办〔2024〕9号),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共建平安林区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灭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广泛宣传普及森林火灾特点和安全避险等常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措施,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四)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五)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森林防火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事迹,营造学先进、学典型浓厚氛围。

      四、宣传重点

      (一)重点部位:林区、林农交错区及物资仓库、墓区、景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

      (二)重点人员:林区经营单位员工、进山游客、农户、坟主及学生、痴呆傻等人员。

      (三)重点形式:入户、进林区、进市场、进学校、进墓区。

      五、宣传方式

      各单位要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村及镇直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固定宣传牌、宣传条幅、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报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大造声势,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努力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广泛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在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安全用火和安全扑火知识宣传基础上,一要采取措施强化重点区位、森林火灾高危险区域和森林火灾多发区防火宣传;二要在清明节重要时段,针对祭祀扫墓用火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森林火灾多发的特点,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严格措施引导民众文明祭祖,低碳祭祖,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三要联合宣传,组织专题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学校和社区,进村居和农户,进机关和企业。

      (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要积极发挥乡村老人会以及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宣传方案。各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三)强化指导监督。各单位要深入村(小组)、林业企业、学校等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镇林业站、农办、民政等相关部门要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各村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各村、镇直单位执行年度森林防火责任情况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在4月17日前将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镇林业站。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抄送: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长办。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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