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5-0101-2025-00007
- 发布机构:罗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1
开展2025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当前,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农事林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风险陡增,叠加清明节祭祀高峰,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洛森防灭办〔2025〕9号)要求,为全面提升全民防火意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森林防火齐参与·绿水青山共守护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三、宣传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工作和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灭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3.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森防指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落实《关于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的措施意见,提升各级林业工作人员政策法规意识,推动森林防灭大工作落地落实。
4.广泛宣传普及森林火灾特点和安全避险等常识,森林火灾预防和补救等措施,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紧避险能力。
5.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6.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7.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森林防灭火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事迹,营造学先进、学典型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点
1.重点区域:林区、墓区、景区、自然保护区及农林交错地带。
2.重点人群:林区从业人员、农户、游客、学生及特殊群体。
3.重点形式:进村入户、进校园、进林区、进墓区、进市场。
五、宣传方式
1.多媒介覆盖:综合利用宣传车、电子屏、横幅、公益广告等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
2.节点精准宣传:清明节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祀,严控火源。
3.基层联动发力:发挥护林员、老人会作用,利用乡村广播、警示案例等传统方式强化宣传实效。
4.专题活动深化:组织防火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结合互动宣讲提升参与度。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须将防火宣传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地。
2.细化实施方。制定具体宣传计划,明确任务分工,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督查考核。镇自然资源所、农办等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防火责任考核。
4.及时总结反馈。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报送镇自然资源所。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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