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5-0101-2025-00015
    • 发布机构:罗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5
    关于《洛江区罗溪镇洪四村村庄规划—修编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5-12-18 16:35
    关于《洛江区罗溪镇洪四村村庄规划—修编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洛江区罗溪镇洪四村村庄规划—修编调整论证报告》由我镇委托泉州城市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报批程序要求,《村庄规划》网站公示时间为2025年1215日至2025年1226日。在公示期间,如若有意见可向我镇自然资源所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一、 规划范围

      洪四村行政管辖范围,面积约1364.06公顷,洪四村位于罗溪镇镇域东与仙游县接壤,西与镇区接壤,北与钟山镇接壤,南邻东方村,村域范围内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 

      二、 发展定位

    洪四村属于保护开发特色型村庄,应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传承文化、增添活力,保护乡村风貌,建设乐居宜游,人文洪四。充分发挥洪四村自然生态资源、宗教文化、民俗文化以及农耕文化等多元化产业优势,强化旅游主导产业支撑,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和生态旅游,形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三、 修编必要性

      1、“三线”变化情况

      2024年4月正式启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后的图斑作为检查依据。发现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和规模存在一定的差异对洪四村近期新增建设项目实施产生影响,为了建设项目用地的准确性以及项目的顺利报批,亟需对《洛江区罗溪镇洪四村村庄规划(2019-2035)》进行修编调整

    2、确实项目落地需要

    根据洪四村产业发展与布局,拟落地项目位于产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与片区产业发展功能一致。因此,本次修编方案对现有村庄规划的调整属于局部、技术性的调整优化,且不会对原有村庄规划内容产生影响,对规划实施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3、满足村民分户建房需求

    伴随着村庄发展的动态性以及村民的建设需求,有30户居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必要通过规划修改解决村民住房问题;在遵守一户一宅原则及不与刚线相冲突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宅基地规模,满足村民住宅用地需求,对原规划农村宅基地调入3.256公顷。

    4、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优化调整

    通过调研,现状实际情况存在部分已实施项目未能落实到原规划图斑,出现符合村庄规划但落图与村庄发展不一致的情况,需微调村庄规划内容,以保障村庄发展建设需求。

      四、 村庄规划调整合理性

      1、满足《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动态维护与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动态维护与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村庄规划修编情形的第4条,洪四村本次调整符合可以修编的情况可以进行规划调整。

      2、符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中的第2条“新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保障、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由县级政府使用储备补充耕地指标或跨县域购买补充耕地指标方式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新增用地需求。”洪四村主要涉及调整农村宅基地共3.256公顷,农村宅基地可依据本政策进行规划调整,具有实施的可行性。

      3、符合《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的政策要求

      根据《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中的第2条,洪四村产业发展涉及到农产品加工和农村休闲旅游,近几年洪四村发展露营经济和红色文化旅游已初具规模,农业种植包括中草药、大棚绿色蔬菜等积极作物;为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红色文化旅游产业,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共1.45公顷,规划调整有政策性的支持,具有实施的可行性。

      五、 村庄规划管控

      1、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严格将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

      2、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启动修编程序

      在启动修编程序前,严格参照《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洛江区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和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洛政办〔2024〕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现行村庄规划进行评估,同时按照有关程序,编制修编调整论证报告,并报相关部门进行专家论证。

      3、充分征求各界意见,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对规划进行调整。

      实地勘察,梳理村庄路网,落实内部道路用地,新增农村宅基地,解决村民分户需求等问题。

    保障宅基地刚性需求,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对原规划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规划宅基地进行重新选址。规划村庄集中安置区,便于统一建设、管理。盘活存量用地,可实施性强。

      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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