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4-0101-2020-00007
    • 备注/文号:泉洛马政〔2020〕13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7
    马甲镇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时间:2020-04-27 08:49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镇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2019年洛江区马甲镇地质灾害相关资料、洛江区政府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编制方案及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马甲镇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点安全转移方案。 

    一、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抗灾减灾方针,增强全民防灾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各项防范、报告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及时准确报告灾害隐患点动态信息,提高预报、预警、安全避让、应急抢险等综合能力。 

    二、组织措施 

    (一)调整充实马甲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欲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斌(镇党委副书记) 

      员:赖添才(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付新华(镇党委委员秘书)、魏初鑫(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林汉彬(镇政府科技副镇长)、万恺恺(镇四级主任科员)、黄晓明(马甲派出所所长)、吴海云(洛江区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灿明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黄聪平、杜安枝、肖居、王永池等同志组成。马甲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抓好本辖区地质灾害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以及对地质灾害点治理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点监测人、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组织机构,完善落实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对新发生的灾害点要马上列入预案管理,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每个灾害点要建立防灾应急小分队、及时调整、补充相关责任人员。对重点灾害部位要设立警示牌,标注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加强重点监护。各监测组要全面完善落实群众安全转移责任制,做到每个点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负责人、监测人和联系电话;有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包括转移路线、应急安置地点、安全转移信号、警报解除等内容。 

    三、工作措施 

    (一)工作职责 

    镇人民政府: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应当根据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方案,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至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并向区人民政府及区自然资源局报告。 

    自然资源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汇集、上报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分析、判断成灾原因和发展趋势,会同省、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和技术指导工作。 民政办: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及时做好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的设置,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财政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派出所: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严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灾区政府疏散转移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对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及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卫生院: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 

     

    各村:成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组,村主任为具体负责人,村监测、预报组人员应报镇党政办公室和镇自然资源所,并按照规定长期开展巡查监测工作,对于存在隐患的居住房要重点防范,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上报并通知住户撤离。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宣传单发给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至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地质灾害应急期和灾后抢险救灾期间,灾害点所在村应立即成立以村书记为总指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监测预报组成员等为组成人员的指挥部,配合区、镇指挥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抢先救灾工作。 

    (二)具体措施 

    全镇共有地质灾害点17处,高陡边坡点14处,分布在后坂、二甲、溪北、溪林、祈山、义山、新生、梅岭、彭殊、马甲、梧峰、炉田等12个村,针对这17处地质灾害点及14处高陡边坡点的实际情况要认真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防御应急 

    ①镇指挥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防范和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段,建立灾害预警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严密检测和及时预报。对灾害预警系统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 

    ②全镇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镇自然资源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镇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③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在汛期期间,镇自然资源所及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时,应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实行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 

    ④加强地质灾害巡查。镇自然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时,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各村要加强警示,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转移路线,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可以强行组织疏散。     2.临灾应急 

    ①各村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前兆,必须立即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做好疏散避让,落实有关应急措施。 

    ②应急抢险队、技术保障队接到临灾险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③镇政府一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的应急队、应急办公室要积极、有序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灾害应急 

    ①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应急抢险队、技术保障队应立即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并向镇指挥部提交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②镇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③镇政府各部门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各自职责分工、指导,高效有序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④发生地质灾害后,各村要积极组织自救、相互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⑤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后,镇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⑥针对地质灾害的不同类型、灾害程度和财政实力等因素。对地质灾害点采取地表排水、工程泄洪、边坡砌筑、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使我镇地质灾害防止共做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善后处理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所在村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或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及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当的补偿。 

      

    附件:各灾害点及高陡边坡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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