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4-0101-2023-00014
    • 备注/文号:泉洛马政〔2023〕28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5
    关于印发《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15:51

      各村、第三方运维机构:

      现将《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

      (一)为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安全、稳定、高效、达标运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马甲镇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收集设施、管网设施、处理终端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以及附属设施。

      (三)镇政府作为管理主体,负责镇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村级组织作为协助管理主体,在镇指导下负责对设施运行日常巡查,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维修和设备更换等。

      (四)农户作为受益主体,要做好户用三格化粪池、接户管、清淘井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主动参与设施的巡查管理、简单维修。

      (五)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服务主体,要依据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约定,负责对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及时排除处理设施故障,清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要建立设施运行台账,做好巡检记录,定期向镇主管部门报告每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运行情况;对服务范围内的设施故障、停运的设施要24小时内向镇政府主管部门报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六)第三方设施运行维护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收集管网配套、管道通畅;

      (2)定期对格栅进行清渣,对集水井进行清淘,对厌氧池池底进行清淘,污泥无害化处理;

      (3)日常维护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特别要注意防止跌入厌氧池。厌氧池下人清理时,须在白天进行,并应有人在池外配合。清理前须用清水冲洗干净池子,确保池内无危害气体后方可进入;

      (4)定期检查维护回流泵、提升泵、潜水泵、风机运行情况;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长期不用的水泵应吊出集水池存放;

      (5)定期巡查电气设备、电力电缆运行情况,并填写巡查记录,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6)电力的绝缘必须满足运行要求,电缆终端连接点应保持清洁,相色清晰,无渗漏油,无发热,接地应完好,埋地电缆保护范围内应无打桩、挖掘、种植树木或可能伤及电缆的其他情况;

      (7)定期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井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发现盖板上杂物、覆土等应及时清理;

      (8)定期检查人工湿地植物生长状况,及时补种,及时清理杂草、垃圾,冬季对植物及时进行收割;定期检查湿地系统是否堵塞,若遇堵塞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疏通。

      (七) 设施运行维护人员的基本要求:

      (1)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经专业技术培训;

      (2)熟悉维护管理设施(包括设备、工艺等),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操作熟练;

      (3)具有质量管理意识,工作认真负责。

      (八)运维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停用等原因确需停运全部或者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前将停运原因、相应应急处理措施等向镇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九)镇政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十)禁止从事下列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1)损毁、盗窃污水处理设施;

      (2)穿凿、堵塞污水处理设施;

      (3)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4)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酒糟、豆腐渣、蕃薯粉渣等废渣;

      (5)向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6)建设占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7)其他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维护考核方案(试行)

      根据《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为有序开展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考核工作,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与原则

      考核对象为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第三方运维单位。

      考核工作以“完善机制、注重实效”为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运维费用支付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管理制度与应急处理、管网系统运行维护、终端运行维护、出水水质、档案资料、社会评价、镇政府评价、加分项8项。考核各项内容均应有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不计分。

      (一)管理制度与应急处理

      1.第三方运维公司制定内部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队伍,配备运维车辆和工具。

      2.第三方运维公司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做好应急响。

      (二)管网系统运行维护

      1.管网系统管网系统维护:收集网管配套,雨污分流,农户接口端接入正常,管网完好、通畅、无破损,使用正常;井、井盖及格栅网有巡查和检修记录。

      2.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库(台账)、运维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台账)。

      3.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材料。

      (三)终端运行维护

      终端运行维护:要求运行维护终端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运维记录完整;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人工湿地植物生长良好、维护良好。

      (四)出水水质

      1.保障农污设施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区、镇政府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抽检。水质检测指标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确定。

      2.第三方运维单位对检测进行记录、分析,对上级通报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反馈。

      (五)档案资料

      1.第三方运维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及保持基础信息库,包括基本情况及运维台账资料等。

      2.基础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更新,运维台账资料应记录完整,重大故障报告及处理结果等登记完整,年度检修测试和水质监测记录完整。水质检测数据、结果评价、整改反馈。

      (六)社会评价

      根据有效信访次数、区级主管部门通报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酌情扣分,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性扣满5分。

      (七)镇政府评价

      由镇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及各村日常反馈信息情况对第三方运维机构运维的农污设施运维成效进行打分。

      (八)加分项

      对在运行维护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加分。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

      考核每季度一次,由镇政府负责对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考核。

      四、考核等次

      对第三方专业机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每月进行考核,每季度汇总一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拨付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分值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分值在6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分值在75分(含)以上为良好,分值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

      评优前置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直接评为不合格):

      1.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

      2.发生运行维护有关的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

      3.出水水质检测综合合格率低于50%(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

      得分优秀,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100%,得分为良好,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90%,得分为合格的,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80%,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支付当月运维费用,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附件: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管理考核评分表

      序号

      类别

      目标要求

      考核标准

      分值

      得分

      1

      管理制度与应急处理

      1.内部管理体系符合以下要求:内部制度齐全、有效;单项制度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

      2.运维队伍符合以下要求:运维服务站配备一定数量的运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按照运维小组进行人员分组。

      3.运维车辆和工具符合以下要求:满足1小时服务圈要求;满足日常运维和突发事件应急需要。

      4.建立安全保障制度:下井作业至少 2人一组,且配备安全、照明及检测工具;下井作业时有防窒息、防中毒等措施;运维现场严禁吸烟、随意动用明火;落实定岗定人安全监护责任;作业完成后将设施复位。

      5.制定运行维护手册、设备的技术(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等;建立2小时内响应、运维人员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机制,对一般故障要求24小时内恢复并正常运行,对不易诊断或维修的故障,要求在72小时内恢复并正常运行。

      未制定相关制度的扣3分,响应不及时的扣1-5分。

      10

     

      2

      管网系统运行维护

      井、井盖有巡查和检修记录,管网有不少于规定次数的检查和清掏记录及图片等影像资料。

      无法提供定期巡查及检修记录,扣5分;巡查及检修记录不完整,根据完整程度百分比扣分;管网无法提供定期检查及清掏记录扣5分,检查及清掏记录不全,根据完整程度百分比扣分。

      10

     

      检查井:井盖、井圈、井口无破损、倾斜、沉降、塌陷;井盖能正常打开井内壁防渗层无破损、渗漏;井内无杂物堆积、堵塞,流槽无淤积。

      每个行政村挑选5处井位检查井盖,井壁破损未及时修复,每1处扣0.2分,共1分,扣完为止;未及时清渣导致井内阻塞,每1处扣0.8分,共4分,扣完为止。

      5

     

      管网通畅,无淤积、破损、堵塞,回填面无下陷、开裂。使用正常。

      每个行政村挑选5处井位及管道,运维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检查工具,现场检查管网的完好度,出现管网阻塞,1处扣1分,扣完为止。

      5

     

      3

      终端运行维护

      终端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运维记录完整(每月清理格栅垃圾,每年对厌氧池底进行清渣,定期对厌氧池进行清运)。

      运维单位提供终端的运维记录,共5分,无记录按比例扣,记录不完整的根据完整程度百分比扣分;现场查看被抽检行政村终端,每有1终端运行不正常,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未按规定对格栅井、厌氧池进行清理的,扣0.5分,共2分,扣完为止。

      10

     

      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污泥、废弃物处置:现场无污泥和废弃物堆积;对污泥和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合理处置;对污

      泥和废弃物的处置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不整洁,有杂物堆放,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

     

      人工湿地植物生长良好、维护良好。

      人工湿地植物生长不好、维护不良,有明显杂草丛生,根据维护程度百分比扣分。

      4

     

      定期检查各类水泵及风机等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是否符合厂家操作规范,对配电设施上锁,以防失窃。

      未按操作规范操作,运行维护不当出现事故或有损坏现象没有及时更换设备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4

      出水水质

      保障农污设施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区、镇政府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抽检,水质检测指标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以检查结果,计算达标率。达标率95%,得20分;95%>达标率85%,得18分;85%>达标率70%,得15分;70%>达标率,不得分。

      20

     

      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分析。

      未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分析,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

     

      对自行检测结果或上级政府通报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反馈。

      对出现的问题,未进行处理反馈的,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

     

      5

      档案资料

      运维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及保持基础信息库,包括基本情况及运维台账资料等。基础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更新,运维台账资料应记录完整,重大故障报告及处理结果等登记完整,年度检修测试和水质监测记录完整。水质检测数据、结果评价、整改反馈。

      ①未及时上报重要事项,并缺少相关记录的,每项扣1-2分;

      ②基础信息库档案保存、更新不规范的,扣1-2分;

      ③日常运维记录缺失,视重要情况、情节,扣1-2分;

      ④未按时上报自查总结及相关数据、材料的,扣1-2分。

      8

     

      6

      社会评价

      群众满意度。

      出现下列等情况要扣分:

      ①有效信访一次扣1分(由信访综治部门出具说明);

      ②区级主管部门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③区级新闻媒体及以上负面报道每次扣2分;

      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5分。

      5

     

      7

      镇政府评价

      镇政府满意度。

      由镇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及各村日常反馈信息情况对第三方运维机构运维的农污设施运维成效进行打分。

      5

     

      8

      加分项

      对在运行维护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加分。

      ①区级领导批示肯定、主流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加1分;

      ②市级领导批示肯定、主流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加2分;

      ③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省 级以上现场会,经验交流发言的一次加3分。

      10

     

      9

      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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