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4-0101-2023-00022
    • 备注/文号:泉洛马政〔2023〕36号
    • 发布机构:马甲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8
    马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甲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01-09 16:25
     泉洛马政〔202336

     

     

    马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甲镇突发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镇各有关部门:

    现将《马甲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马甲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针对我镇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种类,制定本预案。

    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我镇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镇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台风、冰雹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工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通常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履行政府及其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动员和发挥街道、部门、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对影响我镇公共安全的事件和诱发因素的研究,引进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发挥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6.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马甲镇总体应急预案。预案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计划和程序规范,也是指导政府各部门、编制各类预案的依据。

    2)马甲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种或某几种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马甲镇镇级部门应急预案。镇级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

    4)各村应急预案。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布制定。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镇级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由有关应急管理部门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6)单项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报同级政府审定。

    以上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1)成立马甲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 吴欲曙  镇党委书记

    刘泉彬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 康向阳  镇人大主席

    李小龙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林聪成  镇党委宣传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陈毅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党委委员、秘书

    兰志兴  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纪朝龙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永彤  党委委员、马甲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黄孕号  镇政府副镇长

    肖居祎  镇政府副镇长

    吴文安  党委四级调研员

    庄新剧  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庄江成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志福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郭柏鋆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家发  马甲司法所所长

     员:林志威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黄巧茹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黄聪平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杜安枝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黄润泽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人

        王永池  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杜筑成  仙公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

    林小中  镇自然资源所、林业工作站负责人

    骆杰龙  马甲执法中队中队长

    蓝小河  马甲交警中队中队长

    吕伯兴  马甲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甲供电所所长

    杜贻泽  马甲供水公司经理

    王世育  炉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志斌  梧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文由  后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清云  二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永水  就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祥辉  溪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明娥  西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龙海  溪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平梅  义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官兰  蔡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剑峰  前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举生  新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仲兴  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龙晖  新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永贵  祈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显智  梅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世文  彭殊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吴志权  新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连成  洋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娇容  仰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振忠  永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维金  杏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志坤  潘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忠华  马甲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马甲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组,为全镇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①研究决定全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②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③在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其类型,决定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和应急指挥程序;

    ④及时向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在我镇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⑤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启动上一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⑥决定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的结束;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2.办事机构

    镇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日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值班室承担。镇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应急领导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收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按照镇应急领导组的决定,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并进行事后评估;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

    3.工作机构

    镇各有关部门是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归口管理的工作机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并加强横向协作联动。

    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建立各类人才库,根据应急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测预警系统

    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

    3.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确定预警级别,主要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 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村街广播、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 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遇到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街及有关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街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基本应急

    重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街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外,卫生部门要按规定启动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做好救治工作;派出所要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事发地村街要积极协助抢险,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其他协作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的安排,按本部门职能做好协助抢险和保障工作,提供应急抢险所需的各种技术服务、人员、物资、器械、设备、工具及生活必需品等,运输部门要保证各种物资安全及时到位。

    4)应急响应

    当突发公共事件趋向扩大、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或事态难以控制时,重大级别以下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村街、部门率先启动相关预案;需要政府协调处置重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由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村街、部门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5)应急结束

    重大级别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恢复重建

    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对附近公众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应及时组织转移安置。

    2)调查和评估

    要对重大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信息发布

    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四、应急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众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证灾后群众吃、穿、住、用、医等方面的需要。

    5.医疗卫生保障

    洛江区医院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治安维护

    1)镇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事发地镇政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8.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如建立马甲中学为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王作,确保人员安全。

    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10.设备保障

    准备各种救援抢险设备,保证在应急处置中调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1)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本镇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参加预案演练的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以及水、电、油、气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行业单位。

    3)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通过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

    2.宣传培训

    1)要利用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 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2)各有关部门要在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村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社区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3.应急培训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1次。 

    4.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镇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马甲镇人民政府制定,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镇属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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