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5:17

    泉洛政万办〔20241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关于报送《万安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

     

    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市区相关通知要求,万安街道办事处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并形成报告,现予以上报。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418           

    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万安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万安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312月31日,万安街道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484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万安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其中按时办结0条,行政复议数量0条,行政诉讼数量0条,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万安街道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政务信息管理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指导、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适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区政府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定期进行政府信息网站和政务公开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公开方式和时限、职责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万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获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开信息量少,范围不够全面,质量也不高二是信息共享的效率低,互动回应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丰富,公开的载体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存在差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政府信息收集、研判和解读回应。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个人素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探讨多渠道信息公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工作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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