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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洛阳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2025-10-11 15:23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报来《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洛阳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泉洛政农水函〔2025〕159号)收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幸福河湖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福建省洛阳江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洛阳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8-350504-04-01-326740

项目单位:泉州市洛江河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河市镇、马甲镇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以防洪和生态修复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提升水文化等综合利用。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岸线保护修复4项,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3项,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1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1项;配套综合整治防洪排涝工程1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项目1项、河湖健康评价1项,生态绿地工程1项。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5115.18万元。资金来源及筹措: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

、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930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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