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怎么确权?

2025-12-19

1987 年1月1日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后,可依法确权1987 年1月1日后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须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确权;无权属来源材料的,经“土地历史使用和现状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公告30天→乡镇政府审核→政府批准”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