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住建局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2-03 11:32 浏览量:1

福建世纪平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福建世纪平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泉州市马甲中学1号教学楼结构加固工程与福建筑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己依法立案。为查清案情,本机关已多次向你单位邮寄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通知你单位接受调查,物流信息显示“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前往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调查,若逾期未配合调查询问或未提供书面说明材料、证据材料,我单位将依法处置。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8号洛江区住建局二楼

  联系人:小 林     联系电话:0595-22633011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