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党史与志鉴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2008年5月期间出生);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为历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5.中共党员优先(不含预备党员);
6.有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经验者及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
7.无不良征信记录;
8.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①中共洛江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其他相关资格及荣誉证书;
⑤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统一整理至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jqdfz@163.com,压缩文件标题为“姓名+洛江区委党史方志室”。报名咨询电话:0595-22635636。
四、招聘方式
结合评估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审核和面试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结果3个月内有效,原则上如遇被招聘对象离职后,由本单位直接按照招聘考试结果排名顺序递补人员。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595-22635636(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考察入围后需经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洛江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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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维护:洛江区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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