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602 号)、《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疫控〔2026〕13号)文件要求,通过牧运通(农政通)系统,经养殖场申请,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初审,我局审核,现对我区申报实行“先打后补”政策补助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审核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7月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区农水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2631202。
地址: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花苑5号楼四层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相关程序给予拨付专项资金。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7月1日


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