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民政局关于全区民间“白事”从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时间:2026-09-20 09:13 浏览量:1

全区各殡葬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洛江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强化殡葬行业全流程监管,优化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引导机制,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殡葬服务合法权益,推动树立绿色、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洛江实际,现决定对洛江区民间“白事”从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界定

  除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我区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民俗仪式服务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民间“白事”从业人员均须纳入备案管理。

  二、备案的时间

  1.集中备案阶段: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10月12日,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民政事务)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2.常态备案阶段:集中备案结束后,新从业的殡葬服务人员,须在开展经营性殡葬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3.变更注销。备案信息(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动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1.《民间“白事”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四、备案流程

  (一)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携带以上备案材料前往所属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民政事务)填写《民间“白事”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并签订《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民政事务)办理出具审核意见并完成备案,材料同步报区民政局留存。

  (二)材料审核。各乡镇(街道)民政事务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

  (三)信息管理。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将统一录入殡葬服务信息系统。

  五、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秉持文明、合规、诚信经营理念,规范服务行为,明码标价,不得存在乱收费、强制消费、诱导大操大办、倒卖逝者信息等损害丧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2.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积极参与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践行文明、低碳、安全祭扫理念。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备案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当场受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相关机构及个人直接前往指定备案地点办理,确保提交信息真实、流程合规。

  2.备案地点:洛江区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民政事务)。

  3.洛江区咨询投诉热线:0595-22633731。

  特此公告。

  附件: 1.洛江区民间“白事”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2.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6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