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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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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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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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外壳钣金4200套、安全防护罩5000套、铁屑排屑输送机1200台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洛环评〔2026〕表5号 |
2026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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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泉洛环评〔2026〕表6号 |
2026年2月12日 |


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