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司法局工作职能清单
来源:区司法局 时间:2022-06-01 15:40 浏览量:1

全称

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

洛江区堤后路桥南花苑5号楼三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2:30-5:30)

联系电话

0595-22633367

负责人姓名

林顺健

工作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泉州市政府和洛江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相关法律事务。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司法鉴定、公证、仲裁机构;指导、管理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六)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并督促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重大事项、重大政策的落实。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政务公开、信访、财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二)法治综合与督察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备案审查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普法与促进法治股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下设事业单位:
(一)洛江区依法治区协调中心
负责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完成主管部门和依法治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洛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组织、监督和指导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负责指派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