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6-00015
- 备注/文号:泉洛发函〔2026〕10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9
洛江区第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02号建议《关于请求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纾困的建议》已收悉,作为建议答复的主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积极落实惠企措施。扎实推进资金兑付工作,2025年全年兑现惠企资金1.09亿元。积极落实税费优惠,建立“政策找企+精准辅导”机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抵减、留抵退税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精准快速直达经营主体,全年共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7.98亿元。贯彻落实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相关措施,严格执行出口企业“白名单”制度,实现出口退税快报、快审、快批,全年累计核准增值税出口退税额60463.6万元、核准免抵税额24225.1万元。
2.区级职能范畴受限。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要求,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是由法律制定的。除中央明确授权外,地方政府、省级及省以下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三是我区严格依据《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下阶段,我区将深入摸排企业涉税诉求,认真梳理归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各类涉税意见与建议,适时向上级反映有关涉税建议,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继续加大税收宣传和辅导力度,认真落实落细现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应享未享”提醒、税企面对面服务等方式,落实好“政策找人”,助企纾困,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纾困解难,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充分释放政策叠加效应,全力推动全区经济实现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主要领导:潘凯锋
分管领导:朱莉莉
经办人员:高仕婕
联系电话:22637762
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9日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室、税务局、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