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403-0101-2026-00005
- 备注/文号:泉洛政科〔2026〕5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18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职责和联席会议工作形式不变。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刘 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陈世财 区科技局局长
成 员:杜天生 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
朱莉莉 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永通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赖世芬 区科技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陈继佳 区工信局副局长
林小龙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隽雯 区人社局副局长
倪劲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大治 区农水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学技术局,陈世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特派员的有关政策措施,审议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2.研究部署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监督和指导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稳步、健康、持续发展。
4.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主动研究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推进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协调推进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拟订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定。
2.对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调研,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进行督办。
3.审核推荐国家、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和后补助项目,组织申报区级科技特派员和后补助项目。
4.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形式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筹备和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收到会议预备通知后,要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提交到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经总召集人同意后下发会议通知。
(三)参会单位不局限于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四)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洛江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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