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6-00025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6〕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扶持粮油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洛农水规〔2025〕1号)文件精神,提升粮油生产综合能力,将我区粮油生产奖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申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
(二)申报奖励标准
1.(抛)撂荒地复耕复种:对在本区范围内承包抛(撂)荒山垅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10亩以上,对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2.规模种植大豆:对在本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大豆1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3.规模种植马铃薯:对在本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补助500元。
4.规模种植旱稻:对在本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补助500元。
5.规模种植水稻:对在本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水稻面积达到80%以上且面积达到2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补助500元。
6.规模种植油菜:对在本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油菜2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7.蔬菜大棚轮作种植水稻:对在本区范围内蔬菜大棚内轮作水稻5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8.提升耕地地力:建立百亩以上配方施肥和商品有机肥示范片,每亩给予不超过400元补助;建立百亩以上秸秆还田和绿肥种植等示范片,每亩给予不超过100元补助,同一主体不重复补助。
9.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示范片:开展水稻、甘薯、玉米等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对建立百亩以上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示范片的村级集体经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每个示范片给予补助5万元。
11.区级粮食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片:以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为重点,建立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花生等新品种50亩以上展示示范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每个示范片给予补助3万元。
12.区级粮食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片:建立5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不少于500亩的示范片,每个示范片给予补助2万元。
二、申报及验收程序
(一)申报
1.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要求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主体填写《洛江区粮油生产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材料)等材料送到乡镇初步核实。
2.承包抛(撂)荒山垅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主体于耕作前填写《洛江区粮油生产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材料)、复耕复种前后照片,购买种子的票据等材料送到乡镇初步核实。
(二)核实
各乡镇(街道)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周边群众走访等形式,实地核实后,并在村委(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年5月10日、10月10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种植业管理站(电话:22631201)。
(三)验收
各实施主体必须加强管理,保障粮油作物长势良好,产量高产。各乡镇(街道)组织在粮油作物收获前对实施主体进行现场初验收,并将初验收结果相关验收材料报区农水局。我局根据乡镇(街道)提供的初步验收材料,组织进行现场验收,给予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兑现奖励。
三、其他要求
1.坚决扛好“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的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粮油生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镇到村到组,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确保完成粮油生产任务。
2.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按照省、市有关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开展退果、退茶、退林、退塘等还耕种粮工作,统筹利用撂荒地,稳妥推进“非粮化”问题整治。
3.强化绿色生态。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要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并将此项要求列入农业生产的硬性指标。
4.强化服务指导。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附则
1.除申报指南规定的相关补助标准外,申请人同时符合上级有关奖补规定的,可以申请叠加补助。
2.申报指南由区农水局负责解释并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洛江区粮油生产奖补项目申报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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